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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董浜染整厂整厂搬迁项目公告
2010-7-26
根据常熟市《关于实施董徐线道路养护改善工程的协调会议纪要》(纪要[2001]3号)精神,常熟市董浜染整厂整厂搬迁至董浜工业集中区,常熟市董浜染整厂现已按环保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机构对项目建设中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常熟市董浜染整厂在产品产能不变的条件下,通过“以新带老”和污染物减排的前提下,整厂搬迁至董浜工业集中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污染物量和废气污染物比搬迁前有明显减少,达到了苏州市“十一五”期间总量削减目标要求,因此本搬迁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公众对该项目也持支持态度。由此可见,本搬迁项目在该处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因此,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和制定有效的事故应急措施后,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我局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依法在对该项目审批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0.07.26~2010.08.04(10日)。
项目利害相关人如对本项目的建设、审批存有异议,请于2010年8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Email(
cshb@263.net
)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常熟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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