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志军省长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到2015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提出科学研究、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完善政策以及目标管理等具体揩施。
“五个统一”构建联防联控
近年来,伴随着江苏省经济快速发展,大气污染尤其是城市灰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等因素以及由此带来的二次污染的综合影响下,包括江苏省沿江地区在内的长三角地区,已成为全国4个灰霾污染严重地区之一,大气污染已呈现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特征。为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让群众呼吸新鲜空气,“意见”确定,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
江苏省的“意见”要求,要突出四个重点,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防控区域大气污染。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纺织等;重点企业是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通过对各类污染源实施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江苏省的“意见”还提出要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建立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各地各部门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同时,严格标准,完善政策。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严格执行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征因子的排放标准,完善配套政策,构建实施蓝天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着手,努力控制灰霾污染;着眼大气环境污染发展趋势,全面抓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督管理和碳减排工作。
“意见”还确立了大气污染防控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
“五大工程”铸就碧空蓝图
为实现区域大气污染防控目标,江苏省的“意见”中确立了实施蓝天计划的“五大工程”。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制定统一的产业准入、优化、调整、提升政策,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防止污染转移。严格控制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纺织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在线监管,严格控制新建燃煤电厂,鼓励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新型能源。2011年起全面启动火电厂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新、改、扩建火电机组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火电机组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的基础上逐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加强钢铁、石化、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达标整治。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鼓励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发电综合利用。加强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防治工作。对石油化工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工艺过程中逃逸性有机气体的排放;鼓励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逐步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
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轻型汽油车尾气检测一律执行简易稳态工况法,停止使用怠速法。在用机动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定期进行排气污染检验,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签章手续。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建设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2011年全省实现环保检测全覆盖。限制高污染、高耗能机动车的销售和使用。 加快推进沿江8市国Ⅳ车用汽油供应和新车注册登记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工作,南京市力争2010年起实施,其他城市2011年起实施。沿江8市2012年底前完成所有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广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防止风蚀起尘;
在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方面,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范围,对高速公路、机场及其他重点敏感区域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到2012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技术发展生物质能,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到2012年底,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占总面积的3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在其他大气污染源防治方面,2011年底前,省商务厅要会同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切实抓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禁止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以外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溶剂,实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
“五项措施”搭建保障体系
江苏省的“意见”确定要积极采取五项保障措施,为蓝天工程实施保驾护航。首先,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深入研究各类大气污染因子对形成霾天气的贡献率,确定能够客观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指标,建立灰霾监测指标体系,制定出台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地方标准,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
其次,改善经济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现有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重点项目治理、重要功能区生态修复、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环保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制定以及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补助。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切实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推行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的经济政策,促进电厂建设脱硝工程;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研究制定有利于低碳技术开发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推行绿色信贷,建立支持污染减排的信贷投向分类机制,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第三,加强监测预警。2010年起,开展灰霾污染监测,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三项常规指标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黑炭等指标。构建包含农村、乡镇和主要城市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综合防治技术重大专项研究,成立省级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
第四,建立协调机制。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逐年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建立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对“蓝天工程”年度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教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逐步形成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