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电视电话启动会召开以后,16个示范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要求,组织编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计划(2010年)》(以下简称《计划》),按规定报审。为确保《计划》编制质量,7月中旬,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在各省辖市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对各示范县(市、区)的《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初步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为全面了解各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编制情况,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近日,赵挺副厅长主持召开了4次《计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对苏南和苏中地区的11家示范县(市、区)连片整治工作计划进行对接。同时带领三个调研组分别对苏北地区5个示范县(市、区)连片整治计划编制情况进行了现场调度。
根据调度总体情况来看,各示范县(市、区)《计划》文本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符合《计划》编制技术要点的要求,可以作为指导各地实施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依据。同时,部分示范县(市、区)工作计划也存在片区选取不合理、治理重点不合理、资金配套不完善、机制创新不突出、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此,赵厅长希望各示范县(市、区)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和专家审核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工作计划,尽快报省政府审批。同时,各示范县(市、区)环保局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计划》修改完善情况,抓紧召开连片整治工作动员会,推进连片整治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赵厅长指出,16个示范县(市、区)作为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第一方阵、第一梯队,要在五个方面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示范经验:一是要在示范区域的选取上做好示范。各地要紧密围绕保护主要环境目标、解决主要环境问题,选择范围适当、受益人口适中、能够充分发挥连片效应的示范片区。二是要在治理的重点上做好示范。各地要明确示范片区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并通过重点治理带动其他相关环境问题的解决,实现全面推进、综合治理的效益。三是要在资金配套上做好示范。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资金配套的比例。同时,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地区多落实市县配套资金,条件好的乡镇村拿出部分公共积累资金对环境治理项目予以支持和补贴。四是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做好示范。加强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抓好农村环保宣传,建立污染治理设施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开展规范的环境监测,推广实用的环保技术。五是在保障措施上做好示范。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整合涉农部门的力量和资金,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向示范区域内聚焦,形成环境改善的综合形象。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抓好检查、考核、奖惩、招投标、资金管理、绩效审计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制度建设,促进连片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江苏环保网